季蒙:《劝学篇》再审视三
《明纲》曰:“君为臣纲,父为子纲,夫为妻纲。此《白虎通》引礼纬之说也。董子所谓道之大原出于天,天不变,道亦不变之义。本之《论语》,殷因于夏礼,周因于殷礼。注所因谓三纲五常,此集解马融之说也。朱子集注引之。礼记大传亲亲也,尊尊也,长长也。男女有别,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。五伦之要,百行之原,相传数千年,更无异义。圣人所以为圣人,中国所以为中国,实在于此。故知君臣之纲,则民权之说不可行也。知父子之纲,则父子同罪、免丧、废祀之说不可行也。知夫妇之纲,则男女平权之说不可行也。”
这是张之洞的三纲论,站在张文襄的地段,他也只能这样说。这就好像最后的历史演讲,闭幕在即。三代礼制相因,说明中夏人文根本上是因承性的。这种因承性,也就是自上而下的一种历史社会结构。就像中国的建筑,基本样式直到民初,始终保持统一不变。所以中国的历史政治,只能够走到开明为止。民权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要求,所以张之洞只能够谈到民生,而不能讲到民权。这也是中国和英国的不同:英国为王国,但民主却可以成功。先是贵族要求的权力,后来渐及平民。所以王制最终可以保留,通过政治变型而得以延续。中华帝国做不到这一点,所以舍暴力革命--中华民国一途外便不能行之了。而这也就造成了破坏最大之历史社会。所以人类政治,原先并没有什么非要、非得、只有……才……的定式,关键还是要看自身有无变通(力)之潜质。否则穷变通久之说,只是空言而已。张之洞的话语,当然只能止步于以君为纲,否则一动皆动,张文襄倒真的要扮演革命家不能自圆其说了。这当然是不实际的。种种消息,其实都可以从这里分析。
案《墨子•经上》曰:“君、臣、萌,通约也。”萌者民人也,草民也。可以说,“君、臣、民”这一固定的伦理三点式,非独为中国之通约,亦为全人类之通约也。政治伦理及构成根本不可能超出此一通约,因为转化一下表达它就是:首脑-官员-国民。任何国家都不可能例外,只要是构成了人类群体的,肯定要遵循此三合一的结构。只不过现代社会已经由原来的帝、王一变而为党团罢了。所以,帝国时代张之洞还可以、也必须讲以君为纲,这是其政治本分,是正名性决定的。到了民国时代,人们就不能不遵照党纲行之了。因为人文社会、至少是中国再也不可能回到帝国之路上去了。否则就是非理的,更不切实际。张之洞讲的三纲其实都已在历史中变化了,这一点是不言自明的。尽管如此,当初张之洞所作的回护却是极为明显的。他说:“尝考西国之制,上下议院各有议事之权,而国君、总统亦有散议院之权。若国君、总统不以议院为然,则罢散之,更举议员再议。君主、民主之国略同。西国君与臣、民相去甚近,威仪简略,堂廉不远,好恶易通。其尊严君上,不如中国,而亲爱过之。万里之外,令行威立,不悖不欺。每见旅华西人,遇其国有吉凶事,贺弔忧乐,视如切身。是西国固有君臣之伦也。”
从这里可以看出文襄公平心论事的优点,决不护短。这里的意思很明显,就是说西国也有纲教伦理,且较中国为优。比如其以君为纲、君为臣纲,就有过中国处。君子择善而从,其简易优化、利便近理处,应为中国取法。这是真有君臣伦理的表现。可见,三纲为人类之通义,中国能无固守乎?张之洞讲到的西国当然指英、美,中国的君主制结束以后,英国还一直留存下去,这都是政治妥协的结果。英人相信:政治的灵魂在于妥协!所以英国的政治与社会是人类近代史破坏最小的。这一优点也遗传给了美国,所以直到现在,英美社会与政治是破坏最小的(对自己而言,对他人另论)。相对来看,中国的社会却是破坏最大的,恰成为鲜明的对比。这其中就有来自英国的破坏,加上自身的,中国社会遂成为人类近现代破坏最大的社会。所以经营好自己是多么重要,也就不言自明了。这就是说,把自己造就好才是对世界最大的贡献。正如胡适讲的,把自己造就成器就是最大的尽责。不要想着做一件什么好事,而要提醒自己不要干什么坏事。张之洞在这里是想通过援引西国的例子,来说明中国的经义性,这也是因为当时好言西学者日众。既然王(中夏邦国时代的)、帝(中华帝国时代的)在政治形式上必然为党团(中华民国时代的)所取代,那么政治的出路也就必然要在党团一事上求了。这是“理势”决定的。所以,虽然我们总是抱怨党国气味的呛人,但民国却只能从这里开始,因为这个民国是从帝国转来的。上了此道,便无回头之路。二十世纪的三个核心人物:孙文、蒋中正、毛润之都离不开帝王思想。也正是这种元素,左右了二十世纪的政治。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(民国二十年)说:“国民政府本革命之三民主义、五权宪法以建设中华民国。既由军政时期入于训政时期,允宜公布约法,共同遵守,以期促成宪政,授政于民选之政府。兹谨遵创立中华民国之中国国民党总理遗嘱,召集国民会议于首都,由国民会议制定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如左。”
约法之名包含了一个意思:一切都应该是约定的。所以约法之义,可以做得很好,关键是看这个群体。案《史记•高祖本纪》载:“召诸县父老豪桀曰:父老苦秦苛法久矣,诽谤者族,偶语者弃市。吾与诸侯约,先入关者王之,吾当王关中。与父老约法三章耳: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余悉除去秦法。诸吏人皆案堵如故。凡吾所以来,为父老除害,非有所侵暴,无恐!且吾所以还军霸上,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。”这里讲的就是约法,虽然不是现代的约法。秦法素以繁细严苛著称,所以刘邦来了个简单化处理,将秦法一概除去。不论这是不是一时买动人心的作秀,当时确实是有效的。因为秦末大乱,经济生活还谈不到,所以当时实际上只约法两章。真正的约法三章应该是:杀人者死,害人抵罪,欠债还钱。三章约法,现在一条都做不到,天下能无乱乎?或曰某国之法宪简单,只有七条。其实中国的法(的精神原则)只需要三条,做到了天下太平。因为中国社会是最简单的。法是最朴实的,没有什么虚玄可弔。刘邦出身社会下层,对底层生活很晓得如何摆布、料理。约法虽然简单,但是行之有效。汉朝曾得力于此无为之治,前后联观,不难看出其中的道理。这里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,说明一切都是约定的,而不是既定的。约法如此,其他诸事皆然。都应该是这样。人文史是一个不断约定的过程,立约应该成为一种普通的思维。由此也可以说,国家的党派,也应当建设在立约的基石之上。这就是说,有必要建立国民立约党,以体现一切约定的精神。据说古代约书中神与人立约;神尚且与人立约,人群之间就更没有不约定的道理了。无论是来自古代宗教还是来自世俗的例子,都说明了这一点。
由此,我们能不能考虑一种更优化的党制呢?比如说约党、甲党乙党制。优化思维是一种习惯性思维,正如在历史开端处古人常常谋划的那样。所谓约党,就是突出一切约定的意思。因为没有任何事情是既定的,一切都是约定的,这是荀子的基本思想。《正名》曰:“名无固宜,约之以命。约定俗成谓之宜,异于约则谓之不宜。名无固实,约之以命实。约定俗成谓之实名……”说得非常明白。有些政党的名字过于被动,完全违反人类的正常情理,是谓拂人之性,早晚得改。试观古今诸政党之名,未有优于约党之命义者也。因此,一名之立,往往能变最被动而为最主动。此名至实归之法,才是政治成本最低廉、甚至不要成本的齐治平的办法。这就是四两拨千斤的不破坏的政治。所以,执政党往往不需要改组,只需要改名。改名之事不仅是对官方政府的考验,也是对全体国人的考验——看看一个群体的稳定度、其政治韧性与定力、风险承受力到底有多强固结实,将其检核出来。如果说稍微一些小事、有必要做的事都会引起波动、动荡,那么这样的群体也就太不济了,还有什么底气大言各种要求呢?因此,正名是对全体的考验、检核,这是一点不含糊的。台湾民进党就说明政治形式的和平进展并非不可能。
那么甲党乙党制又怎样呢?所谓甲党乙党制就是:甲党为不变动的党,乙党为变动的党。比如以约党为甲党,是固定的。乙党的位子则由其他各党进行角逐。在产生出乙党以后,可以与甲党竞选。但是如果没有稳定的结果或局面出来,则甲党的持续行政就完全可以起到安稳平衡内政的作用。不至于因为权力政争、党争而引发政局波动。这样就很好地兼顾了一党制、多党制和两党制,兼顾了开明和民主两者,这应该是最为明智的办法。所以政治的优化与改良,有时候并不需要改组,而只需要改名就可以了。由此,一次终止法也就是必要的。中国应该用慢节奏治理,不能像美国那样四年一选。因为中国太容易狂躁,而慢就是快。如果周期太短,用事者各怀私心,还未及从容施政、营建就匆忙经营下一次连任,则国事必成一团乱局矣。所以,中国最好是以十年为周期,而且行用突然停止办法。也就是:如果政绩好,那么可以不选举而一直持续下去(行政)。直到出了问题,就用一次性突然死亡法终止其行政权,然后通过大选产生下一任政府。这样既可以避免一刀切,使真正有才略者能够尽其所能(治国),又能够避免政治专断。像历史中康、乾执政一百二十多年,制造了一个小的超稳定。因为这些成绩,国人的意见还算小一点,也倒罢了。至于万历、慈禧居位达四十多年,持续破坏性极大,世人便不能容忍了。所以德位理论是句大实话,只是不好看。突然终结制不失为一个良好的办法,很多党派都想当国,这最容易乱政。所以中国的宪法应该从甲乙制这样的路子去考虑定夺。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,看起来是两个,其实只是一个,都是一体的。
张之洞讲三纲五常,实际上都是政治伦理。从君臣到父子、夫妇,概不例外。他说:“摩醯十戒敬天之外,以孝父母为先。西人父母丧亦有服,服以黑色为缘。虽无祠庙木主,而室内案上必供奉其祖父母、父母兄弟之照像。虽不墓祭,而常有省墓之举,以插花冢上为敬。是西国固有父子之伦也。”
这样的论说实际上是罗列性的,名学上属“援”。无非是要强调:纲常之伦乃人类通约共有,所以是经义的,中国必须固守。关于一般、一律性有两种姿态:一种是居高临下的--我这一套必须推行于全人类,这是顺向的情况。是硬的,属刚。另一种则是援引他人的--通过例举别人也有什么来说明自己的充分可成立性,从而推行于全世界,这是逆向的情况。是软的,属柔。两种姿态的不同,导致人类学说论证方式的各异,这一点我们常能看到。张之洞在小注中说:“家富子壮则出分,乃秦法。西人于其子,必教以一艺。年长艺成,则使之自谋生计,别居异财。临终分析财产,男子女子皆同,兼及亲友,非不分其子也。”
古书上说,西方属金,主义。东方属木,主仁。秦国在西边,所以秦法严毅,而秦人的性质也很整肃。齐国在东边,所以齐人的性质偏于散漫。因此历史上,秦国的思想主“义”,法家学说主义;而齐鲁的思想主仁,儒家思想主仁。这是从思想史的气质之性去看。所以儒家柔仁而得长久,法家坚刚而易摧折。但是创天下的必是法家,儒家只能够辅助料理。子女成年就应该另立门户,这是秦人的习惯。所以秦最终统一天下,也就毫不奇怪了。我们说过,家的捶分是至关重要的,也是合乎人类天性的。一大家子在一起生活,最大的弊端就是不利于齐家。首先所有权、物权就是不独立、不清楚的。平时的是非、纠葛、矛盾、冲突等等不用说,继承权上尤其容易发生问题。所以中国人的家族、家往往搞得很乱,很无伦理,也就是必然的了。家不齐,在政治上会引起政局的动荡,而在民间就是导致社会的不稳。所以最合理的办法,还是应该分析。西人在西方,属金,所以性质上偏于义,做事讲规则,其社会容易有型,富立体感。说白了,就是该怎样就怎样,直来直去,这是相对来说。但是从继承法来看,西人往往又更富有人情味,这个我们在文艺作品中也常能看到。我们以前说过,一子继承制是最好的,它可以防止人类堆积的财富迅速耗散。而更为合理的办法却是使每一笔财富都成为人类公共所有、固定不变的资产。因为上代没有必须给下代人遗留财产的义务,遗留财产是情分上的事情,不是本分。除非上代人未及立遗嘱,根据继承法其财产由关系最近的人承继。实际上,一个家(族)的教养程度往往可以从财产的事情上看出。教养规格高、涵养好的,事情往往会很好看,做得很精致,有尺寸。而相对粗鄙的常常是闹得一塌糊涂,礼让不要说,其想法就使人面热,很土。很多人争夺财产并不是因为生活问题,只是爱钱。其实即使有百亿资产,留给子女一百万也足够了。最主要的是培养他们自食其力的技能,只有这个谋生之艺才是开源。就像胡适讲的,每一个人都要学会一门自己谋饭吃的手段,不成为别人的负担,要人人学会做工。因为别人的钱用起来毕竟不自在、不快活,无论是多么近的亲属。俗话说“莫为儿孙做马牛”就是这个意思,只是中国的好原则在中国总是做不到罢了。
“戒淫为十戒之一。西俗男女交际,其防检虽视中国为疏,然淫佚之人,国人贱之。议婚有限,父族母族之亲,凡在七等以内者,皆不为婚。惟男衣氊布,女衣丝锦。燕会宾客,女亦为主,此小异于中国。女自择配,男不纳妾,此大异于中国。然谓之男女无别则诬。且西人爱敬其妻,虽有过当,而于其国家政事、议院军旅、商之公司、工之厂局,未尝以妇人预之。是西国固有夫妇之伦也。”
西人是一夫一妻制,中国是一夫多妻制。这说明儒家关心的是政教公共事务,对个人私生活不感兴趣。所以儒家从不问诘几夫几妻,因为儒家的性格习惯是:个人的私事应该由个人自己去料理好。除非个人之事成为政教公共事务的从属部分,才会引起儒家的注意。因此,在中国可以有纲常伦教,但不会出台婚姻法。在中国,一夫多妻制的废止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后的事情,距今不过几十年。民国时候,一夫多妻还是相当普遍的,只要财力允许。但是这里的中西比较也要看怎么说。张之洞讲的欧西的情况是近世以来的情况,在中世纪清教统治时期欧洲远没有中国开通。所以人类历史是有一个升降情况的,不好一概而论。虽然西国男不纳妾,但是情人制度也弥补了一夫一妻的某种不足。严格来说,人类过去的生活只有婚姻,没有爱情。真正的男女合欢是现代以后的事情。当年国家事务妇女不与,后来有女权运动出来抗议,中国也随之跟步。但是严格来说,历史中的中国社会,妇女的权限较西国为大,这个看看经典文献即知。所以中国的女权运动,其所要求者,往往就不是一种女权、而是一种特权了。严格来讲,近世以后的西国,美学效果较中国为好。无论是两性之美、餐饮之美、游冶之美,都有超过中国的地方。这也是为什么中国文学在近世以后竞争不过西洋文学的原因,因为天下文学太半性,文艺就是唯性主义的。国人的饭桌常常是吃过以后杯盘狼藉,这就很不利于营造氛围。为什么吐痰以后,不能接吻,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。由此举一反三地说,国家生活与社会生活的质量,累计一对比,悬殊就大了。所以老子说,为大于其细,岂不信然哉!我们不需要弔什么高头讲章,就说抽水马桶会由哪一种文明导引出来?人类近世优化性之归属就明白自见了。所以说抽水马桶是最伟大的发明一点也不过分,因为它代表了一种精神体系。
由此也可以说,在儒家之下,个体精神私生活将无所安顿。除非你认同修齐治平那一套,以之为终极。但是,人心的日用安顿和终极又在哪里呢?毕竟大众是不可能都成为政治家和关切政治的,这时候佛教的打入和填补就是必然的了。但是佛教对于精神私生活的满足毕竟还是简陋的,当更优化的西洋哲学的概念生活涌入以后,作为历史代用品的佛教与佛学就必然地淡出了。这里也就是人类的精神私生活发展史。文襄公所论,当然不会深入个体精神私生活的微观领域。事实上,他说的纲常伦教,在中国历史上多数时候也不成立。史不绝书的族灭连诛,哪里有半点父子纲常伦教的影响呢?所以历史自历史,而儒学自儒学,多数时候是两不相管的。像张之洞讲夫妇之道,现在来看,显然就全不合宜。根据一阴一阳之谓道,理论上的划分历来都是女主内、男主外之权力剖割模式。中国女性不如外国女性温柔,正是历史权限更大的迹象。因此,中国的家庭伦理构造,实际上是一种家务政治。这种家务政治是作为政教政治来规定的。家务政治是政教政治的从属部分,所以是必须绝对遵守、照行的。由此造成的人文性素也就是——程序性:婚姻家庭是人生程序,立身行事是行为程序,品节操守是人格程序……。华民族的整体性质就是这样作成的。其实张之洞所讲的还是帝国伦理,这与民国伦理显然是不相侔的。实际上,人类伦理已经整个儿地变革了。所谓男女之大经早已不复存在,非独中国为然也。欧美各国,同性恋婚姻合法化越来越普及,全球早晚皆然。所以对张之洞所说的,我们也只能够历史地另眼相看了。
张之洞最后激动地说:“圣人为人伦之至,是以因情制礼,品节详明。西人礼制虽略,而礼意未尝尽废。诚以天秩民彝,中外大同,人君非此不能立国,人师非此不能立教。乃贵洋贱华之徒,于泰西政治、学术、风俗之善者,懵然不知。知亦不学,独援其秕政敝俗,欲尽弃吾教、吾政以从之。饮食、服玩、闺门、习尚无一不摹仿西人,西人每讥笑之。甚至中士文学聚会之事,亦以七日礼拜之期为节目。近日微闻海滨洋界有公然创废三纲之议者,其意欲举世放恣黩乱而后快。怵心骇耳,无过于斯。中无此政,西无此教。所谓非驴非马,吾恐地球万国将众恶而共弃之也!”
所谓天地君亲师者,政权在君,教权在师。政教人文,无非是教、政二元,而教就在于学。案儒家出于司徒之官,司徒掌天下之教化。所以学政一体、学政合一、学为政宪的历史传统就是必然的。由此,从学这一边延伸出推举制、科举制又有什么奇怪呢?简言之,推举制度或办法是建立在公认基础上的;而科举制是建立在考试基础上的。所以推举与科举应该并立互补,而不是相互排摈。只是帝国时代、帝制时期君主之位是固定不易的,所以学这一边充其量只能进到相辅为止。最开明的就是宰相与君主协商议事,参与国政决断。但是进入民国时代,历史却为学政打开了更为广阔的可能空间和契机。所以从这里来说,中国的历史优化可能并未消亡,还可以往前蹭。